一、劳动争议开庭流程规定
1.开庭准备应当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在实践中,对于开庭审理的地点,如果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有约定的,应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地点进行开庭;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开庭审理的地点未作出明确约定的,可以确定在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进行开庭。
(2)对于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2.开庭开始。在开庭开始阶段,应当注意做好以下三项工作:首先,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其次,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再次,宣布仲裁庭的组成人员和记录人员名单,告知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对仲裁庭的组成人员申请回避。
3.庭审调查阶段。庭审调查阶段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意见的,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此外,还应当注意的是,如果鉴定人亲自出庭的,经过仲裁庭许可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向鉴定人发问。
(5)宣读勘验笔录。是否允许由仲裁庭决定。
4.庭审辩论阶段。
5.评议与裁决。
二、劳动争议的范围是指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格式
1.写明申诉方和被诉方分别是谁。
2.如果委托代理的写明委托代理人是谁。
3.写明申诉理由、争议事实和要求。包括双方争议的内容及各自陈述的意见;双方仲裁要求。
4.裁决。包括仲裁庭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裁决的理由;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目;裁决结果;本案仲裁费多少由谁承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
5.写明首席仲裁员是谁,仲裁员是谁,书记员是谁。
6.福尔摩思提醒您,最后还应当写明日期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