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诉讼案件所需资料有哪些
劳动争议申请诉讼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
2.起诉状;
3.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劳动者身份证明;
6.其他。
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怎么确定
福尔摩思提醒您,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管辖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三、劳动仲裁不服上诉流程是什么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双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应当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具体诉讼流程如下: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