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不批走了就不给工资怎么办
当劳动者面临辞职不批且工资未支付的情况时,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者有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应得的工资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不批准,劳动合同在通知期满后依然解除。
当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将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加付赔偿金,其标准为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证据清单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账单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也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辞职被拒绝工资未发途径
当劳动者辞职被拒绝且工资未发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准辞职,劳动者可以通过递交一份辞职书并保留复印件的方式,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3.在辞职到期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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