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程序也是解决争议的有效方式之一,处理劳动争议时有几个基本原则要遵守。那么,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志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福尔摩思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标志
解决劳动争议的基本原则:
1、根据事实的原则,事实分为客观事实和证据事实
2、合法原则,处理劳动争议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查清案情的基础上,遵循法定程序,依照劳动 法律、法规处理劳动争议
3、公正原则,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一视 同仁,对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对违法行为加以追求和制裁,在程序和结果上都不得偏袒或其实任何一方。
4、及时原则 ,当事人即在法定时效内提出申请、申诉或诉讼请求。
二、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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