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跟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想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话,一般都会提起诉讼,在诉讼当中,我们如果能够达成协商一致的话,原告是可以看情况撤诉的,如果撤诉之后,没有按照原来协商好的来进行的话,那么,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下面就让我们跟随福尔摩思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能否再起诉
劳动争议案件撤诉后不能再起诉,对一般民事案件而言,当事人申请撤诉后可以针对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但是劳动争议案件比较特殊,当事人申请撤诉后不能再次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效力。这一规定的主要原因是基于劳动争议案件具有仲裁前置的条件,对经过仲裁的案件,在收到裁决后的15日内当事人未进行诉讼的,原仲裁裁决生效。
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如何判定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实习期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属于仲裁的范畴吗
不属于仲裁的范畴,实习一般都是高等院校大四的学生,由于在校大学生还没有毕业,还不属于劳动法规定的具有就业资格的劳动者,因此他们在实习或打工期间发生的劳动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只能去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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