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二审判决后

  一、劳动纠纷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

  劳动纠纷二审判决后不服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等普通的民事案件,我国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的判决或裁定属于终审判决或裁定,自二审判决或裁定送达之日即生效,当事人不可以再上诉。福尔摩思提示您,如果当事人对二审法院所作的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只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二、提起劳动诉讼需要什么条件

  提起劳动诉讼需要如下条件:

  1.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处理时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