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是什么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法是: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 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 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 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争议诉讼可以提起反诉吗
劳动争议仲裁可以反诉。所谓劳动仲争议仲裁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中,仲裁被诉人向仲裁申诉人或诉讼被告向本诉原告提出的,目的在于抵销或吞并本诉申诉人仲裁请求或本诉原告诉讼请求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三、劳动争议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福尔摩思提醒您,劳动争议可以在仲裁阶段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保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向人民法院转交申请书及受理通知书等相关材料。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1.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由利害关系人提出;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