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劳动仲裁公司不服怎么办
1.用人单位有证据的,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终局裁决;
2.当事人如果对终局裁决以外的的劳动裁决不服的,也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二、什么是劳动仲裁
福尔摩思提醒您,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三、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起诉的程序是什么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的意味着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被告收到起诉状15日内,要提交答辩状给法院;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到了当庭当天,法院开庭审理,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的,法院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