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两者看似文字差不多,但实际内涵存在较大的区别,适用法律、适用对象、生效时间等方面都不同,那么竞业限制和竞业禁止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由福尔摩思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区别是什么?
竞业禁止是指公司董事或者高管不能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设立的义务,双方通过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与劳动者规定竞业限制条款,对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进行约定。
两者有以下区别:
1、适用法律不同
违反竞业禁止适用《公司法》。
违反竞业限制适用《劳动合同法》。
2、适用对象不同
竞业禁止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
竞业限制针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3、生效时间不同
竞业禁止是在高管在职时间生效。
竞业限制是在相关员工离职后生效。
4、有无补偿金不同
竞业禁止无补偿,竞业协议有补偿。
5、是否是法定义务不同
竞业禁止是《公司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竞业禁止义务,是董事与高管履行职责的附随义务,因此并没有公司向董事高管给予经济补偿一说。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与员工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属于约定业务。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第23、24条有专门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公司与员工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协议生效的前提是企业必须对员工的竞业限制行为做出经济补偿,竞业限制协议中必须同时写明补偿金的数额和发放办法,否则就是无效协议。
综上所述,可以知道竞业禁止与竞业限制是不同的,竞业禁止针对的是公司的高管,且该义务为法定义务,不用予以经济补偿,而竞业限制针对的是公司中掌握机密的劳动者,是一种约定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劳动者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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