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职后是否需要赔偿公司损失
劳动者离职是否需要赔偿单位损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劳动者离职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2.如果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的,不需要赔偿单位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不给薪资是否合法
福尔摩思提醒您,辞职不给薪资是不合法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