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
当老板拖欠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
1.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合的1至5倍。
二、法律规定及赔偿
除了上述规定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时,可以与劳动者协商解决。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3.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应赔偿劳动者损失,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三、特殊情况说明
虽然用人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暂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任意扣发劳动者工资。即使未与劳动者签定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扣发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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