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劳动合同能够有效地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在生活中,如果我们不小心将劳动合同遗失,有的人就会担心发生劳动争议之后无法申请劳动仲裁。那么,遗失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福尔摩思咨询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遗失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有劳动合同但有以下证据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发生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考勤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劳动合同遗失证明
姓名:xx ,性别:xx,身份证号:xxx,是我公司合同制员工,劳工合同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劳动合同一式二份。因xx(公司/员工本人)保管的劳动合同原件遗失。xx(公司/员工本人)已知晓相关法律责任,由劳动合同遗失所造成的一切法律风险由xx(公司/员工本人)承担。
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手续后,劳动合同原件放入员工本人劳动人事档案,公司保留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备查。
特此证明
情况属实(单位公章)
员工签字(手印)
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三、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来证明双方存在着雇佣关系。劳动合同属于一种可以用来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利益的证据。如果劳动者不慎丢失了单位的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单位保存的合同。然后让用人单位加盖新的印章,接着再标注上复印的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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