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劳动力的工资可能是需要用来养活一家人的,因此工资的按时发放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更多关于老板不给工资咋要的相关知识,接下来福尔摩思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老板不给工资咋要
当事人可以事先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维权。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市需要设立仲裁委员会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相互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各自独立仲裁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各自向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名、副主任和委员若干名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办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其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设在劳动行政部门内部的办事机构.二是实体化的办事机构。本来在《组织规则》颁布之前,我国只有内设型仲裁办事机构,由于受劳动行政部门机构编制的限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纠纷处理需要。为此《组织规则》当中明确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目前许多地方已经设立了以仲裁院为主要形式的实体化办事机构,提高了争议处理效能。
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劳动者不宜再拖延时间,应当及时到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以上就是由福尔摩思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老板不给工资咋要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福尔摩思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