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员工是不能随意辞退的,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员工,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但是我国法律又规定,有的情况下,辞退员工不需要给予员工补偿金,比如在试用期内内员工,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那么,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现在就跟着福尔摩思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一、辞退的员工如何补偿金
补偿标准的常用说法和算法:
N:经济补偿金,由员工工作年限×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得出。
1:代通知金,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就解除无过错员工,需要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
2N:违法解除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情况下,支付员工两倍经济补偿金。
二、试用期辞退员工
新劳动法关于辞退员工的情形之一:试用期辞退。
试用期辞退的法律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具体表现为:
首先,依据劳动法在试用期要辞退员工前提是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的约定合法,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企业如违反上述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企业以员工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三、辞退员工的条件
辞退员工,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严重失职;二是重大损失。所谓严重失职,企业必须能够证明员工的职务要求是明确的,还要能够证明员工的行为是否属于失职,是否属于严重失职。严重失职是指员工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企业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企业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所谓重大损失,企业需举证证明其遭受了经济损失,这个经济损失需要企业来计算,然后企业还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这个经济损失已经到了重大的境地。多少属于重大损失,企业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进行规定,企业没有规定的,由司法机构来裁定。如果员工认为企业规定的不合理的,有权申请仲裁要求仲裁委或者法院对其合理性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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