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在现代社会当中发生的是十分频繁的一个事情的,很多的劳动争议通过仲裁是无法解决的,这时候很多情况下都是会进行诉讼的,进行诉讼其相关的证据就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证据怎么收集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争议证据怎么收集

  一、劳动争议证据怎么收集

  1、证明的凭据

  在实践中在没有的情况下,无论是追讨拖欠的工资,还是遭到非法解雇解雇,都涉及到一个如何证实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的问题。那么,既然没有签合同,怎么证明呢?

  显然,并非唯一能够证明彼此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只要你具备以下几种证据,同样可以理直气壮到相关部门申诉。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 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从客观上说,以上5项证据只要具备也可单独成立,但是为了避免“孤证”效力打折扣,建议应尽可能多地提供相关的证据,相互印证,比如你有了其他证据中的一项“孤证”,再加上同事的证言,那么就有力得多了。

  2、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

  所谓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通俗地说,即是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损害了劳动者权益的证据,譬如说申诉单位扣发工资、拖欠工资、未补偿、未缴纳保险费等等,如何证明这些损害事实的确存在呢?这时,你当考虑提交相关的加班未补偿的证据,工作起止日期的证明;出工人员名单;出工人员劳动天数及应得工资额的证明、拖欠劳动报酬具体数额的证据等等。另外,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出具证明,致使劳动者没有及时领取失业金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劳动者也应保留相关的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等。

  3、何为“举证倒置”

  一般来说,在民事纠纷的诉讼中举证责任是按照“谁主张,推举证”的原则,即由提出诉讼请求的一方,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主张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则法律不支持你的主张。
但由于案件的特殊性,它的举证责任并不完全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为在许多情况下劳动者是难以得到充分的证据的。因此,在实践中,虽然是劳动者提出诉讼请求,但劳动者并不负有举证责任。而用人单位为了避免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则必须举出相反的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这就是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

  二、劳动争议处理原则

  1)在查清的基础上,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原则。

  2)当事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

  3)着重调解劳动争议原则。

  4)及时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

  三、劳动争议诉讼时效

  劳动争议案件的时效是指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和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超过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胜诉权丧失。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六十天,是指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劳动合同权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后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断的期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争议证据怎么收集的全部内容。劳动争议的证据对于相应的诉讼来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事情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福尔摩思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