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发生在现代社会是一个十分频繁的事情的,对于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在法律上是十分之多的,其中一个就是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下面就让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什么意思

  一、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什么意思

  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指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不能再进行仲裁或诉讼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

  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用人单位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申请撤销,这里表明仲裁终局后不能再诉讼;

  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劳动争议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五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二、劳动争议注意事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书,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审查核实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不予执行:

  (一)裁决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范围,或者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三)仲裁员仲裁该案时,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四)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劳动争议仲裁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执行的裁定书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收到裁定书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有两类:

  1、小额仲裁案件

  小额仲裁案件有金额限制。小额仲裁案件是指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仲裁案件。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10月,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最高,为81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最低,为270元。按照这一数据计算,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为9720元;江西省的边远县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为3240元。按照这一计算结果,适用小额仲裁案件的最高金额没有超过1万元。

  小额仲裁案件包括四种: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2、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

  国家劳动标准是指国家对劳动领域内规律性出现的事物或行为进行规范,以定量或定性形式所作出的统一规定。我国对劳动标准建设一直相当重视,初步形成了以劳动法为核心的劳动标准体系,基本涵盖了劳动领域的主要方面。国家劳动标准包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

  以上就是福尔摩思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争议终局裁决是什么意思的全部内容。终局裁决是劳动争议当中的特殊规定的,所以是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福尔摩思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