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官司打多久
如果人民法院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话,一般必须要在立案之后六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再加上判决的时间,七八个月就可以出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则需要在三个月之内审理完毕。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自受案之日起最长六十天要结案。
二、哪些情况属于劳动争议
以下情形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争议怎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福尔摩思提醒您,这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1.劳动者书面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2.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并进行仲裁;
3.劳动仲裁委员对仲裁进行审理并作出仲裁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