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旷工可以罚款吗?
旷工不可以罚款。劳动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在旷工期间的工资,旷工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但不能扣除劳动者应发放的工资。旷工是指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一般用人单位可以在本单位的用工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同旷工天数对应的不同处罚档次,最高的处罚档次通常是直接开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二、旷工几天可以开除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一般是指:除有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职工无法履行请假手续外,职工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又不按时上下班,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即属于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其中”不可抗拒的因素”一般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因素(火灾、水灾、地震、交通中断等)、社会因素(战争、军事行动、局部戒严等)、生理因素(生病、负伤、直系亲属病重、死亡等)。
三、旷工自离可以拿公积金吗
旷工自离可以提取公积金。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还需一并携带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福尔摩思提醒您,部分地区对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有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