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去举报别人公司
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投诉所需的材料:
1.《员工来访登记表》;员工亲自来投诉的,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通过来电、来信(函)、电子邮件投诉的,由工作人员根据投诉内容填写
2.员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员工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工卡、厂牌、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证明、被处罚凭证、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4.工资收入凭证原件(如:银行盖章确认的流水单、用人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单);
5.委托他人投诉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要有员工本人的签名,同时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二、举报犯罪需要证据吗?
举报别人犯罪需要证据,没有证据是不能举报的。无证据举报他人的,公安机关一般不予受理。但如果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使他人受刑事追究的,涉嫌诬告陷害罪。
三、不实举报的人怎么处理
福尔摩思提醒您,不实举报的人的处理:
1.首先需要确定举报人的不实举报是恶意陷害还是证据不足;
2.如果主观恶意陷害,可能涉嫌诬陷陷害罪,情节严重的需要追究不实举报人的刑事责任;
3.如果不实举报人是因证据不足或者无主观故意,只是行驶了公民监督权力但由于失察举报失实,需另当别论,一般做批评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