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争议法院审理期限是多久
劳动争议法院审理期限是三个月至六个月。如果是按照普通程序来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自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则可以延长六个月;如果是按照简易程序来处理的,则需要三个月。
福尔摩思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劳动争议仲裁多久结案
劳动争议仲裁的结案一般需要45天。仲裁庭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哪些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劳动合同具体条款的争议;
2.关于员工的招收、录用、调动、、辞退等问题的争议;
3.关于劳动报酬的争议;
4.关于工作时间、工时休息、休假的争议;
5.关于劳动保护的争议;
6.关于女工与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争议;
7.关于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的争议;
8.关于奖惩与处罚员工的争议;
9.关于员工和劳动福利的争议;
10.关于员工工龄计算涉及到员工的合法权益与有关部门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