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专利转让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包括项目名称、发明创造的名称和内容、专利申请日期、专利号、申请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情况、技术资料清单、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的办法是专利转让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二、专利申请费缴费日期是什么
福尔摩思提醒您,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五条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必要的申请附加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缴纳申请费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三、如何进行申请专利
福尔摩思提醒您,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按照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和缴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申请,当事人缴纳专利申请费;
3.初审: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后进行初步审查;
4.提前公布:初步审查后即行公布;
5.实质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登记:审查通过后,授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包括实质审查和提前公布环节。
《专利法》第三十四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