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是确保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否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的时间规定,越过规定的诉讼时效,权利人的请求得不到支持,侵权人也不会因侵权而受到制裁。下面由福尔摩思的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
中国法律关于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如何理解,适用于何种民事权利,对权利人获得民事救济的权利会产生何种影响,存在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诉讼时效仅仅使债权请求权受到限制,而不影响物权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而赔偿损失请求权则属于典型的债权请求权。
《专利法》第七十四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对《专利法》的上述规定,也存在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超过诉讼时效提起专利侵权指控的,法院应当判决驳回专利权人的诉讼请求,侵权人既不停止侵权行为,也不支付损失赔偿。
另一种观点认为,对持续进行的侵犯专利权行为而言,每天进行的侵权行为都是新的侵权行为,对其谈不上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因此责任停止侵权行为的请求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对于专利诉讼时效,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之前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创造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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