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观设计的专利侵权方面,应该要根据以下这些方面来确定是否侵权,首先是保护范围,其次是类似产品。最后是功能。接下来就和福尔摩思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一篇文章。那么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该如何认定?接下来就由福尔摩思编辑为您详细解答这以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认定

  一、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该如何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

  在实践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定一般采取以下三个步骤: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从而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二、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

  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三、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以上就是福尔摩思编辑为您整理的有关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认定这一问题的相关知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要确定是否属于其保护范围,并且是类似的产品,以上就是福尔摩思小编的总结,非常感谢您的阅读。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福尔摩思律师,你将会获得更专业的回答。